(中国策划学院推荐阅读)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全文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促进产业升级,大力发展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聚集创新要素,激发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早日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示范城市和“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以企业为主体,产业需求为导向,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企业、社会投资者等社会力量,构建市场化的众创空间。众创空间是新型业态的创新创业孵化器。
二、按照“5+3+10”现代产业支撑体系,在各产业园区,根据产业实际需求,充分利用废旧厂房改造,合理布局发展众创空间。众创空间包括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面积一般在2000平方米以内。众创空间必须提供共享办公、创业辅导、主题沙龙、工商注册、统一行政、人事代理、财务记帐、行业对接、团队搭建、项目路演、种子投资、后续融资等核心孵化功能的系列服务。
(一)策划一家综合性众创空间:侧重开展创新创意与市场需求和社会资本的有效对接、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升创业者综合能力,开展创业辅导、培育企业家精神,发挥资本推力作用,提高创新创业效率。
中国策划学院创新创业研究院数十位专家可以为各地方政府、创业机构、创业者提供咨询诊断服务,同时欢迎各地创业指导专家、创业企业领导、高校创业教师申报中国策划学院创新创业研究院客座研究员,欢迎自荐或者推荐申报中国策划学院创新创业研究院副院长 秘书长、副秘书长。
(二)思明区,鼓励培育和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众创空间、文化创意类众创空间。
(三)湖里区,鼓励培育和发展投资促进型众创空间。
(四)海沧区,鼓励培育和发展生物医药类众创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