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区域公用品牌作为质量强国、乡村振兴、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抓手及两山理论的重大实践,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展开,其建设实践在农业、工业和服务业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效,在食品产品质量和相关企业管理提升方面的作用尤为突出,同时促进和带动了一二三产融合。本文分析和总结当前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路径,并进一步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一、发展现状分析
(一)政策支持力度大
十八大以来,国家层面对区域公用品牌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其中,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聚焦产业就业,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提出“鼓励打造特色鲜明的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将各类生态产品纳入品牌范围,加强品牌培育和保护,提升生态产品溢价”。不仅如此,各相关部门也出台重要政策,有力推动区域品牌创建和宣传推广,打造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质量过硬、带动力强、与企业品牌优势叠加的区域公用品牌,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二)发展势头良好
近几年,浙江省“浙江制造”和“丽水山耕”、内蒙古自治区“蒙”字标、江苏省“江苏精品”、山东省“泰山品质”、广东省“广东优质”、云南省“品质怒江”、江西省“赣抚农品”、山西省“山西标准”和“稷山四宝”、新疆“新疆品质”和“优质柯坪”、湖北省“江城百臻”等一系列优秀区域公用品牌不断推出。当前,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以“标准+认证”为基础手段,结合区域特色融入产业化、国际化、数字化内容,对符合认证标准、技术规范的地方特色产品和优势产业开展自愿性认证,形成集质量、标准、服务、信誉、效益为一体,国内外市场和社会公认的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模式,助推乡村振兴,推动实现农食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品牌效应显著提升
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能够形成品牌效应,有效提高区域内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产业经济稳步转型发展,进而有利于促进我国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质增效”目标的实现。据方圆标志认证集团统计,获得“浙江制造”“丽水山耕”企业的经济效益比其他同类型企业平均高出30%。由于区域公用品牌在缔造价值、整合资源和引领产业发展方面表现出明显优势,已有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运用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来提升区域形象并实现与经济、空间发展相关的政策目标。在政策支持和政府引导下,区域公用品牌活跃度不断提高、市场表现逐步增强、受消费者认可度不断提升、综合实力逐步增强、发展前景广阔,成为带动当地产业发展、推进区域经济腾飞、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四)行业发展不断规范
区域公用品牌围绕区域核心发展理念及地域特色指标构建区域品牌标准认证体系,采取“标准+认证”手段,依据标准对申请使用区域公用品牌认证标志的企业实施“过程管理+产品检测”的合格评定手段证明产品和服务的符合性,获证产品实施“一品一码”标识制度,区域公用品牌获证产品标识使用与认证证书有效性挂钩,将标签和企业生产量挂钩,由第三方认证机构严格控制,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有效监管,确保标志使用可控、产品信息可追溯。通过规范化的国际通用的认证方式,提高了终端消费者对区域公用品牌产品的认知度,使特色产品和优势产业价值最大化,从而可以实现塑造区域形象、促进区域资源流动和产品流通的品牌化目标,提升区域公用品牌的社会效应,带动区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部分区域品牌积极运用国际化手段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推动传统产业向全球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攀升。
二、总结经验做法
(一)坚持社会共治原则
区域公用品牌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涉及政府、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企业、媒体、消费者等参与方。在区域公用品牌的建设过程中,在多方参与、社会共治的原则下,政府部门主导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顶层设计和区域公用品牌长效发展机制的建立,并配套相应的政府支持政策,同时履行政府监督管理职能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各参与方在政府长远的区域品牌建设规划的指导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发挥各自职能:标准制定部门积极开展标准研究工作,制定适合区域特色的标准要求;合格评定服务机构对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合格评定活动,采用国际通用的第三方认证方式,对企业的管理过程和产品或服务的符合性进行验证;企业按照标准要求对产品和服务实施管理,保证品牌产品质量,提高售后服务质量。各方严格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的责任并形成社会共治合力,推动区域公用品牌良性发展。
(二)构建科学管理体系
区域公用品牌规范化科学管理是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有力保障,即从品牌的培育、管理、保护、营销、评价多维度建立科学的品牌运行与维护管理体系。在品牌培育方面,制定特色产品和优势产业的标准,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经营,确保品牌质量稳定;在品牌管理方面,对区域公用品牌管理过程、产品和服务提供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区域公用品牌运维能力持续提高;在品牌保护方面,不断完善区域公用品牌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区域公用品牌健康发展;在品牌营销方面,利用各种媒体资源,推动区域公用品牌不断提升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在品牌评价方面,明确评价标准、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确保区域公用品牌持续有效运行。
(三)注重提升社会效应
合格评定制度在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中处于中枢地位,发挥着重要作用。以合格评定为基础的区域公用品牌通过由具有独立地位和专业能力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严格依据国家或国际通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实施,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因而获得市场各方的普遍承认,不但能够有效保证质量、保障各方利益,而且能够增进市场信任、促进贸易便利。以方圆标志认证集团为例,其作为国内认证行业领军机构,充分发挥第三方标准制定、评价认证、检验检测、国际合作等30余年专业经验和服务优势,依托集团内650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覆盖全国各省市的37个分子公司的服务网络,以及4万多家客户资源,主导参与和独立实施了多省市区域品牌建设工作。
(四)强化持续共赢机制
通过合格评定结果的公信力,区域公用品牌和有机产品、绿色产品等第三方产品认证、不同区域公用品牌联合建立区域公用品牌认证结果采信机制,可快速实现高质量优质产品的市场推广。与此同时,不同认证的认证结果、不同区域公用品牌优势叠加、融合发展,可实现资源共享、形象共塑、文化共融,形成品牌效应和规模效应。例如,在实践中,在满足要求的情况下,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可转换为“丽水山耕”认证证书。区域公用品牌培育需要各方面加强横向协调与沟通,做到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区域公用品牌各参与方持续共赢,才能保证区域公用品牌持续具备公信力和影响力。
(五)加大品牌宣传力度
借助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各种宣传手段来提升市场知名度,能够充分实现区域公用品牌价值。区域公用品牌的宣传分为对内与对外两个维度,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对外宣传主要针对其他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传达区域公用品牌的核心价值,获得市场知名度与美誉度。对内宣传主要针对参与区域公用品牌的企业、投资者及消费者,争取各个利益相关者对品牌创建意义达成共识,促进各参与方积极配合品牌建设工作。
三、政策建议
(一)强化政府有效引导
政府相关部门科学有效地调动与整合,能够带来各参与方的正向促动,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建设共享机制。建议强化区域内政府部门引导作用,重视、珍视区域公共品牌的品牌效应,积极响应质量强国、区域公用品牌、“三品一标”“千企百城”、全生态产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等国家政策要求,并履行好引导、监督、服务等职能,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积极试点并逐步推广,不断完善政策机制。
(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是品牌建设的根本保障。建议地方政府通过“标准+认证”的合格评定手段,通过团体标准的形式对高质量高品质要求进行提炼和明确,积极推动食品全产业链质量安全管理升级,从食品链源头做起,实施食品生产全过程可追溯,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通过体系认证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有效运行情况及服务认证的认证结果公示,以及通过产品认证产品的“一品一码”认证标志加施,将认证结果明确传递给消费者,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促进产品高品质发展和服务质量提升。
(三)优化合格评定手段
积极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标准+认证”的合格评定手段,应用我国食品安全相关认证制度要求提高管理水平,推动大型采购商认可第三方认证结果,加大对我国食品安全相关认证制度的宣传力度、鼓励将食品安全认证纳入政府采购、大型活动、集团采购招标条件等方式,加大宣传、推广、应用我国食品安全相关认证制度,将我国食品安全相关认证制度的应用作为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底层逻辑和“保底线”重要手段,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及防控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有效提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四)落实各参与方主体责任
政府部门方面,通过开展食品行业市场跟踪监测,分析研判市场趋势,根据市场细分和目标市场选择,明确本地区食品产业发展定位,制定食品行业完善发展规划。不仅如此,还应当充分发挥市场运行机制和企业主体的自觉行动,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电商平台等围绕区域特色资源和产业特点,开展食品行业发展动态和品牌消费市场专题研究,及时发布研究成果,为本地区食品行业发展提供信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