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龙府〔2015〕35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中国策划学院推荐阅读)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等文件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进一步实施“高端引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众创空间发展,加大力度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逐步将龙岗区打造成为深圳市创新创业集聚区、深圳国际创客中心先行区,结合龙岗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全面建设龙岗区众创空间新型创新载体,培育和引进一批有效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孵化、培育符合龙岗区发展需要的创新企业,孕育一大批具有创新意识、创新技术的创客创业人才,形成满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机健康生长的综合生态环境,将龙岗区打造成为深圳市创新创业集聚区、深圳国际创客中心先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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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措施
(一)坚持高端规划引领,保障众创空间可持续发展。
1.坚持综合规划,建设众创空间综合体。以三生(生产、生活、生态)一体、三区(校区、园区、社区)联动理念,围绕创新创业发展,优化全区综合发展规划,在四大重点区域、五大战略新兴产业基地布局集高校(特色学院)、科研机构、众创空间、服务机构、龙头企业于一体的众创空间综合体,提供适应众创发展的高质量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产品,促进众创空间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