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湘创业。建立和完善海外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机制,通过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等人才引进计划的实施,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到湖南创新创业。依托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各地留学生创业园,引进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留学归国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落实来湘创业海外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相关政策。重点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国际先进技术成果在湖南落地转化。(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人才办、省科技厅、省科协)
6、支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依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等农村创新创业平台,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各类创业服务。支持返乡创业人员因地制宜围绕农产品深加工、农村服务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开展创业。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兴办企业和经济实体,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等创业扶持政策,为返乡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责任单位:省农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团省委)
(三)创新创业服务提升行动计划。
7、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放宽企业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对众创空间内的企业实行"一照多址"、集群注册。采取一站式窗口,网上申报、预约服务等措施,为创客企业工商注册提供简捷便利服务。鼓励各地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的房租、宽带接入费用和用于创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给予适当财政补贴,鼓励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免费高带宽互联网接入服务。(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
8、推进创新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依托湖南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湖南省农村农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湖南省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平台,整合服务资源,完善服务功能,构建全方位的创业公共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法律、知识产权、财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和技术转移等"一站式"创业服务。搭建军民两用技术转化平台,促进军民深度融合。研究探索创新券应用试点工作,推动众创空间各项创新活动有效开展。(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知识产权局)
(四)财税金融支撑行动计划。
9、加强财税政策引导。整合优化现有扶持创新创业的各项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后补助等方式,重点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创业活动。利用国家及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运用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等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挥国家及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社会资本的带动作用,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发展。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发挥财税政策支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发展的作用,培育发展天使投资群体,推动大众创新创业。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发改委)
10、完善创业投融资服务。利用国家和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天使基金、创投基金等创业投资企业。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增强众筹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服务能力。规范和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促进科技初创企业融资,完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退出和流转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新设或改造部分分(支)行,作为从事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专业或特色分(支)行,提供科技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方式的金融服务。(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发改委、湖南银监局、湖南证监局、湖南保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
(五)创新创业文化培育行动计划。
11、举办创新创业系列活动。办好"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南省大学生"挑战杯"等创新创业赛事,举办创新创业活动和展会。鼓励众创空间针对不同的创客群体,举办各类创新沙龙。(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团省委)
12、加强对创新创业的宣传。调动政府、高等院校、媒体、服务机构的宣传力量,发挥互联网、博客、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作用,持续组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宣传活动,报道一批创新创业先进事迹,树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人物,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科协)
(六)建立创新创业信息共享平台。
13、以"互联网+"模式实现资源共享。立足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建立湖南省创新创业信息共享平台,充分集成科技成果、人才、资金、机构和政策等信息,实现与现有科技资源及信息系统的有机衔接,实现线上线下紧密互动,资源共享,积极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创新服务,释放服务潜能。(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教育厅)
三、保障措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推动众创空间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确保方案顺利实施。建立湖南省推动众创空间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落实部门职责,加强协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推动众创空间建设的重大问题。建立市州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推动众创空间建设工作通报制度,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实施进展情况。省科技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众创空间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对市州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考核结果将纳入省绩效评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