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策划学院
中策院人字【2011】第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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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中国策划学院海南省分院的
通 知
院属教务处、直属机构、分支机构、研究院: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2010-2020)》、《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文件指示精神,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促进就业。依据中国策划学会和中国策划学院制定颁布的国内策划行业唯一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权威合法标准《策划师资格认证标准及工作规程》、《策划机构资质认证标准及工作规程》,为推动海南省策划事业的发展,经中国策划学院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批准在海南省设立中国策划学院海南省分院,由海南省和谐实业有限公司为业务执行机构,特任命:
海南省和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何婷担任中国策划学院海南省分院院长,
海口市策划学会秘书长李春辉担任中国策划学院海南省分院常务副院长,
海南省和谐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冯宝泉担任中国策划学院海南省分院副院长,
任期为2011年9月12日-2014年9月12日,希望海南省分院及各位领导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院工作制度原则下,具体负责海南省分院和各县区招生工作站的组建和中国策划师培训招生及策划项目承接等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中国策划学院
2011年9月15日
主题词: 机构 设立 人事 任职 通知
抄 报:名誉院长、院长、副院长、秘书长、执行秘书长
抄 送:、副秘书长、学术委员会、教研开发部、策划机构资质认证中心、
策划师资格认证评审委员会、招生宣传部、教学培训部、《策划人》杂志社、
中国策划人才网、人才引荐部、市场拓展部、传媒研究院、旅游研究院、孙子
兵法商学院等专业研究院和直属分院和各地办事处 存档
办公厅 2011年9月15日印发 (共印32份)